好幾次想寫這篇文,但總有很多事排在前面。
這篇文章主要會講一下,四年後的我,對動保的想法。
身為資深貓奴,《朋朋》一書裡描寫的動保,有些困境一樣,有些已經不同,比方說進收容所十二天會被安樂死,已有新的動保法上路了,或許可說,是因為電影《十二夜》、一位女獸醫用一樣安樂死的藥物終結自己的生命而換來的。
而這四年來,台灣又發生什麼變化呢?我的想法又有了什麼改變呢?
不論是個人帳號或公開平台,我越來越少對動保議題發聲、有虐貓狗事件亦同,我關注、查看相關文章與討論,但僅此而已。我也停止餵食街貓。
《朋朋》一書後面,朋朋自覺某種程度的收治動物囤積症來填補自己生命的空缺。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人生困難,這不是是非題,每個人的選擇都應該被尊重。
我不會懷疑動保團體的立意,我也仍不定期贊助一些動保團體與野生動物協會,我亦相信公民和成人應該有能力去辨別相關人或社團是否變相利用動保之名牟利。當然我也認為虐貓虐狗之輩有很大的可能會越來越兇殘,而應該想辦法建立社會安全網的預警機制。
我的想法與行動的變化,其實是看了更多書與文章。
當我們看到越來越多的穿山甲或蛇類現身、時不時有石虎被路殺鳥類被窗殺、甚至近山社區開始出現猴群,其實代表的是,人類以及人類偏好的動物,已經迫害生態系的平衡。
人類偏好的動物,毛小孩,以貓狗為大宗,就其本質而言,牠們是食物鏈中的獵食者。
天地不仁以萬物為芻狗,當我越關注不同的動物、昆蟲甚或植物,理解生態各種不同的美,我越來越膽怯於過度干涉自然法則。
如果喜歡貓狗,帶回家養、好好養,這想法依然沒變,但其他的行動,我慢慢思考不同面向,而產生不同的選擇。
這篇算是為《朋朋》一書補上「後來的後記」。